台灣 2030 減碳新目標,為較基準年 2005 年減量 28% 加減 2 個百分點,同時也擴大應碳盤查
讀完後先判斷
如果你是為了排放係數、ISO 14064、CBAM 或碳資料而來,下一步是確認活動數據、係數版本與佐證能否
本文更新於 2026 年 10 月 6 日。更新正式公告、年度登錄規則及國家排放清冊數據,串連納管規則
背景 啟示: 碳 減排 壓力 與機遇
隨著全球淨零碳排浪潮加速,台灣在亞洲區域間的碳減排進度如何定位顯得格外重要。環境部《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2026 年版)》顯示,台灣 2024 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 251.404 百萬公噸 CO₂e,較 2005 年基準年減少 6.59%,但距離 2050 淨零目標仍有漫長道路。相較於亞洲鄰國的碳減排目標,環境部此次公布的 2030 年新目標以基準年 2005 年為基準,減量 28%,僅次於日本的 41%,在區域內展現出積極態勢,並設定 2030 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 0.319 公斤 CO2e/度。然而,面對區域間激烈的淨零競爭,台灣仍需持續加強減碳措施,以鞏固其國際地位和永續
政策 意涵: 第三階段 目標的 背後邏輯
本次 2030 減碳新目標的制定,是台灣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的重要一步。階段性提升碳減排門檻,不僅彰顯台灣國際地位的提升,更將為國內各部門帶來政策壓力與經濟轉型契機。台灣已公布 NDC 3.0,以較 2005 年減量 28±2%、32±2%、38±2%,分別作為 2030、2032 與 2035 年的
展望未來: 整體 戰略 與關鍵影響
隨著淨零碳排期限的逐步臨近,如何強化氣候行動以提升國際競爭力,已成為政府與產業無法迴避的課題。「擴大碳盤查對象」將成為各行業需密切關注的關鍵趨勢,而為實現新的減碳目標,未來受納入規範的對象範圍也勢必進一步擴大。本次政策的推出,通過對比國際間經濟成長與碳減排的進展,不僅提供了未來戰略的重要參考依據,也為台灣企業加速調整步伐,迎接國際減碳規範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創造了
為達成 目標, 擴大 碳盤查對象

上圖為政策規劃階段簡報;納管資格應依 2025 年 3 月 4 日正式公告的能源用量、門市數、車輛數及醫院評鑑條件認定,不以推估排碳噸數作為
環境部預估本次約新增 500 家事業。新增對象須盤查範疇一、二,無須查驗;自 2026 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排放量盤查登錄。完整條件可參考環境部擴大強制碳盤查:化挑戰為低碳轉型契機及環境部
如何 進行 碳盤查的 新規範?
環境部已於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約新增 500 家事業。自 2026 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排放量的盤查登錄;四類行業的盤查指引與試算工具亦已提供
依正式公告及指引建立年度盤查流程,可減少每年登錄前的準備壓力。我們建議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組織型碳盤查的
- 盤點排放源:清楚了解組織內部及供應鏈中的直接和間接
碳排放源。 - 建立數據基礎:收集歷史能耗數據,為碳盤查提供
可靠的基礎。 - 確認責任部門:確認內部負責碳盤查的部門與人員,統籌碳排放數據的收集
與管理。
此外,為提升碳盤查效率並應對未來的減碳需求,採用數位化碳盤查工具將成為必然的選擇。這類工具能幫助企業方便地管理碳排放數據,進行動態追蹤,並快速生成報告,滿足每年的盤查登錄需求。同時,數位化工具還能協助企業分析排放趨勢,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減碳策略,從而在碳排放管控中佔
「提前行動」,不僅能讓企業在面對法規時更加游刃有餘,也能為未來的淨零轉型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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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盤查不僅是合規的必要步驟,更是企業實現永續經營的重要里程碑。借助 Dcarbon 雲偵碳系統的一站式解決方案,企業能以專業且高效的方式應對永續管理中的複雜挑戰。該系統能精簡原先繁瑣的碳盤查流程,快速且合規的完成碳盤查。立即申請 14 天免費試用,了解更多碳管理解決方案,讓您的企業在減碳時代中
參考資料:聯合新聞網(2024/12/31),500 家企業納碳盤查 2030 年減碳目標
國家政策數據來源:2026 年版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2030/2032/2035 年減量目標。本文聚焦政策目標;納管規則請看環境部擴大強制碳盤查:化挑戰為低碳轉型契機,實際試算與行業指引請看四類行業還不清楚如何盤查嗎?環境部全新試算工具、碳盤查指引出爐!主要有哪些幫助?重點
常見問題
查看全部台灣 2030 年的 減碳 目標 是多少?
台灣 2030 年的減碳目標是以 2005 年為基準年,減少 28% 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一目標僅次於日本的 41%,在亞洲區域內展現出
哪些 行業 需要 進行 擴大 碳盤查?
需要進行擴大碳盤查的行業包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資訊服務業、鐵路、捷運運輸、大專院校、旅館業、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電信業、製造業、客貨運輸
新增的 碳盤查 對象 需要 在什麼 時候 完成 排放量登錄?
本次約新增 500 家事業,自 2026 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排放量的
把碳 資料 轉 成 可稽核流程
用 DCarbon 依設定的排放係數計算,並整理活動數據與佐證文件,讓盤查資料可追蹤、可審核、可回應
下一步怎麼判斷先把文章中的規範或係數要求轉成資料清單;若資料會跨據點、跨部門或需要查證,再評估是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