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制度(ETS)一览

1. 欧盟 EU ETS:全球最成熟的碳市场标竿
欧盟自 2005 年啟动 EU ETS(Emissions Trading System)后,逐步建立起世界上最完整、最具影响力的碳市场制度。该制度以「总量管制、额度交易」為核心,透过拍卖及分配排放配额(EUA),引导企业內部化碳排成本。
目前已进入第四階段(2021–2030),涵蓋范围擴及电力、工业、航空业及 2024 年納入的海运业,未來 2027 年起将拓展至建築与道路运输(EU ETS 2),整体碳市场逐年收緊排放上限,推升碳权价格。
對企业而言,应注意以下五項制度細节与风險:
(1)配额分配机制持续收緊
高碳洩漏风險产业仍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免费配额,但逐年遞减。若排放量超过配额,企业需进场购买 EUA 以履行责任。對此,企业应建立碳盘查制度,及早预估排放量与碳权需求,避免年度財务衝击。
(2)碳价快速上升与市场波动管理
EU ETS 採以拍卖為主的市场机制,碳价由供需决定。2023 年碳价曾突破 100 欧元/噸,波动剧烈,欧盟并设有「碳市场稳定儲备(MSR)」以平衡价格。建议企业导入內部碳定价机制,或设立交易风險管理單位,掌控成本波动。
(3)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上路
欧盟於 2023 年啟动 CBAM 试行期,2027 年起對进口品征收碳税,首波涵蓋钢鐵、水泥、鋁、氫、化肥与电力。對台灣出口商而言,若未建立碳盘查与查证机制,将无法证明已繳交碳费,须补繳差额,形成实质碳成本压力。
(4)MRV机制与合规要求
EU ETS 的运作建基於嚴謹的「MRV」制度(Monitoring, Reporting, Verification),所有受管企业须遵守标准格式进行碳盘查与资料查证。这對於希望与欧洲供应鏈合作的企业,已成為参与门檻之一。
(5)綠色投资誘因与制度互补性
企业如投入低碳轉型,可申请欧盟「创新基金」等补助計画。此外,碳权收益也用於支持成員国境內节能、再生能源、产业轉型等政策,形成经济正向循环。
💡 重点提醒:若您的企业与欧盟有供应鏈往來,或产品出口至欧洲,建议立即建立 ISO 14064-1 或 ISO 14067 查证体系,并关注 CBAM 与 EUA 市场走勢,以便预先掌握成本与应對策略。
参考资料:
CBAM 是什么?CBAM 擬延期至 2027 生效,對台灣企业的影响一次看
European Commission – EU ETS Factsheet
CBAM Regulat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2. 日本 GX-ETS:自願参与、结合金融工具的綠色轉型方案
日本於 2023 年正式啟动 GX-ETS(Green Transformation –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以自願参与方式推动碳市场发展。GX-ETS 的设計理念并非強制性减排,而是藉由企业自主承諾、透明揭露、金融誘因,推动产业投入低碳技术升級与轉型投资。
以下為企业应特別关注的五大制度細节:
(1)自主减量目标揭露机制
参与企业需訂定具体的「中长期减碳目标」,并公开揭露在 GX League 官网平台。此举提升利害关係人(如投资人、供应鏈夥伴)對企业承諾的信任,也有助於 ESG 评比与资金取得。
(2)模擬交易与碳定价能力培养
GX ETS 初期以「模擬交易市场」為主,企业依据实際排放量进行配额交換与交易,虽无法轉換為金钱结算,但藉此訓練企业內部碳會計与碳財务管理能力,為未來实质课价或国際接軌打下基础。
對应策略:台灣企业可主动模擬碳盘查与排放配额管理流程,提升国際制度接軌能力。
(3)轉型金融商品结合策略
GX ETS 不只是碳交易平台,更与「轉型債券(Transition Bonds)」及「轉型貸款」等綠色金融工具掛鉤。企业提出明確减碳路径、技术升級計画,即可取得银行与投资机构的支持资金。
(4)促进低碳技术与产业鏈协作
GX 联盟強调产业鏈垂直整合减碳,大型企业會与供应鏈协作推进碳资讯交換与低碳共创,形成「集体减碳联盟」,并共同开发脫碳技术(如氫能、生质能、CCUS 等)。
建议:中小企业应主动向大客戶揭露碳足跡资讯,爭取納入日商低碳採购名單。
(5)资讯公开透明与ESG連结
GX ETS 将参与企业的目标、交易纪录与績效公开上网,并与 ESG 评比机构与金融界合作,使碳績效成為投资评价要素。
建议:企业 ESG 团隊应与財务部门合作,发展碳績效追蹤报告,作為未來与资本市场接軌的准备。
💡 整体而言,GX-ETS 是一个以「成长与减碳并行」為核心的制度,不採取罰则与強制,而是透过市场誘因、数据透明、金融連结來驅动企业行為。對台灣企业而言,若与日商有供应鏈合作关係,或未來計画参与日本碳市场,GX ETS 将成為重要的参考架构与实务标竿。
3. 韩国碳市场制度洞察:从K-ETS经验看亞洲碳交易挑战与机會
韩国自 2015 年啟动 K-ETS(Korea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涵蓋产业橫跨电力、钢鐵、石化、半导体、水泥等高碳密集领域,目前进入第三期(2021–2025),納入超过 730 家企业与机构。
K-ETS 虽為強制性制度,但在執行过程中也暴露出市场流动性低、碳价不稳、政府干预程度高等问题,對其他新兴市场具有高度借鏡价值。以下為台灣企业应关注的五大关鍵細节:
(1)配额发放与拍卖制度调整中
初期以免费配额為主,但自第三期起逐步提高拍卖比率,目前高碳产业免费配额比例仍高达 90%,但政府已明示将於第四期加速轉為全面拍卖。
建议:企业应评估若进入拍卖市场后的碳成本负擔,并及早建构內部碳预算与投资机制。
(2)市场交易活絡度不足,价格波动风險高
K-ETS 的交易市场流动性較低,主因包括配额发放过寬、缺乏多样性参与者(如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缺乏价格稳定机制。这导致碳价经常在低位徘徊,對碳效率高的企业缺乏明確激勵。
對应策略:企业应将 K-ETS 的碳价納入碳风險评估中,并设定內部参考碳价(shadow pricing),避免對低碳轉型判断产生誤导。
(3)MRV体系高度完备且執行嚴謹
韩国政府导入国際接軌的 MRV(盘查、报告、查证)体系,所有受管企业须依据排放源分类,編制盘查报告,并通过第三方查证。查证结果将影响配额发放与罰则裁定。
建议:有意参与韩国市场或与韩企合作的台灣企业,应比照 K-ETS 要求建立排放报告与查证机制。
(4)企业管理制度透明化要求高
政府每年會公布受控單位的碳排资料与配额分配情形,提升社會监督力道。部分民間 ESG 评比机构也将此納入评等指标,形成额外资讯揭露压力。
對应建议:台灣企业若与韩国品牌、通路商合作,建议同步建立自願揭露制度,以增強供应鏈合作信任。
(5)政策干预与制度滾动调整频繁
韩国 K-ETS 虽制度成熟,但政策仍具高度可变性,包括配额重新调整、可抵換上限修改、价格干预等,增加企业策略不確定性。韩国政府亦积极将 K-ETS 结合 ESG 金融、綠色投资,擴展其政策工具性。
💡 整体而言,K-ETS 虽已建立法制与技术基础,但制度仍处於強化发展階段。對台灣出口导向型企业來说,若供应鏈涉及韩国、或竞爭對手為韩厂商,应深入理解 K-ETS 的制度脈絡与其碳定价压力,以预作佈局、建立竞爭优勢。
参考资料:
K-ETS official site – Korea Environment Corporation (KECO)
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ICAP) – ETS Detailed Information: Korea
4. 新兴经济体:印度、印尼、巴西等国也积极佈局碳市场
(1)印度已於 2023 年提出「碳信用交易計画(CCTS)」,由环境部主导,将自 2025 年起针對特定高耗能产业实施。
(2)印尼已於 2021 年通过碳定价法案,并在 2023 年在电力部门展开试点交易,啟动強制性碳交易制度的第一階段。
(3)巴西於 2024 年 11 月通过法案,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Sistema Brasileiro de Comércio de Emissões de Gases de Efeito Estufa, SBCE),预計在未來五至六年內全面运作。採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允许企业透过购买碳信用额度來抵消排放,并計划与欧洲碳抵換市场建立連结。
参考资料:
ICAP – Emissions Trading Worldwide 2024 Report
World Bank –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4
Argus – India consults industries on emission intensity targets
Mt.Stonegate – Navigating Indonesia's Carbon Market: Progress, Policy, and Pathways Toward Net-Zero
ICAP – Brazil adopts cap-and-trade system
台灣现况:碳费上路、ETS 制度蓄勢待发
2025 年:碳费制度正式上路
环境部将依据《气候变遷因应法》施行碳费征收,初期鎖定年排放超过 2.5 萬噸的排放源,费率预計以 300 元/噸為起点。碳费将用於:
- 温室气体减量相关技术研发
- 补貼低碳轉型成本
- 提升产业綠色竞爭力
- 獎勵温室气体减量工作
2026 – 2028 年:分階段啟动 ETS 试行制度
台灣将於 2026 年下半年试行「台灣ETS」,预計 2027 或 2028 年正式上路。其核心设計包括:
- 双軌碳定价:碳费+排放交易并行
环境部规划採用碳费与碳交易制度并行的双軌碳定价政策,透过碳费制度提供价格稳定性,并藉由碳交易市场引导企业进行成本效益最佳化的减碳行為。 - 建立 MRV、配额核配、审查与查证体系
环境部建立完整的监测、报告与查证(MRV)体系,设計审查与查证机制,以確保碳交易制度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 納入企业自願碳减量計画,形成碳信用市场
环境部推动自主减量計画,鼓勵企业透过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负排放技术、提升能源效率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核发减量额度,形成碳信用市场,擴大减量参与。
参考资料:
环境部 - 碳费专区
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 - 2026碳交易试行,2027双軌制上路!
环境部修正发布「温室气体认证机构及查验机构管理办法」
联合新聞网(2025/04/30)- 碳交所、证交所攜手中山大学办理研討會 共探台灣ETS发展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