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 是否還能用?先確認你在計算哪一年度
選用係數前,先列出盤查目的、適用規範與活動資料年度。環境部 113 年函釋明確說明:計算 112 年(202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相關係數,應採 6.0.4 版。這項年度規定不能改寫成「所有舊版都不能用」。
其他年度則須依該年度適用的管理辦法、函釋及係數說明核對;自願盤查也應先確認採用標準與委託要求,保留版本選用理由。查看環境部 113 年 6 月 6 日函釋。
公告日期與活動資料年度是兩個欄位
公告在 2026 年發布,不代表每個項目都適用 2026 年活動資料。燃料熱值、電力係數與其他排放係數的更新方式也可能不同。重算舊年度時,先核對重算要求與當時依據,不直接用今天下載的數字覆蓋所有年度。
實際核對順序見公告係數的年度與單位核對。
核對示例:同樣是柴油,先分設備再算排放
假設年度資料有「固定式發電機柴油 1,000 公升」及「公務車柴油 1,000 公升」。這是欄位整理示例,不是實際排放結果。兩筆資料應分開標示固定燃燒與移動燃燒,再選各自適用的氣體別係數;不能只因燃料相同就共用整列係數。
- 活動資料:記錄年度、設備、燃料、數量與原始單位,附上領料紀錄或發票。
- 係數依據:留下文件名稱、公告日期、適用年度、排放源分類與表格列次。
- 單位核對:若係數單位為公斤氣體/公升,可直接與公升相乘;若是每單位熱量,須先使用相容的熱值與換算關係。
- 結果覆核:分別計算各氣體後,以所採方法要求的 GWP 換算 CO₂e,保留未四捨五入數值及覆核紀錄。
把活動數據、係數與佐證一起整理
盤查工作可以先由上述欄位建立清冊。若要將年度資料沿用、模板上傳與計算作業集中管理,可了解用 DCarbon 整理盤查資料與係數,並以自己的盤查年度、排放源與資料格式確認適用方式。
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9 月 8 日。係數分類與單位可對照環境部公告排放係數及逐項說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