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6 年 10 月 6 日
温室气体盘查是汇整、计算与分析排放量;盘查登录则是将法定资料提交主管机关平台。企业首先要辨认自己属于「应盘查登录及查验」或「应盘查登录」对象,再确认期限、适用指引及系数,避免把自愿盘查报告直接当作法定申报文件。
谁需要盘查登录?先核对两种公告
法定义务由公告的行业、制程及门槛决定,不能只凭排放量或公司名称判断。原有两批应查验对象之外,另有扩大盘查公告,登录与查验责任应分别确认。
| 对象 | 判断重点 | 应办事项 |
|---|---|---|
| 第一批 | 发电、钢铁、石油炼制、水泥、半导体、TFT-LCD 等指定制程;或全厂化石燃料燃烧年排放达 2.5 万公吨 CO₂e | 依公告条件办理盘查、登录及查验 |
| 第二批 | 制造业全厂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加用电间接排放合计达 2.5 万公吨 CO₂e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盘查、登录及查验 |
| 扩大盘查 | 另依公告核对行业、能源使用、门市、车辆或医院评定等条件 | 办理盘查登录;是否应查验另核对指定义务 |
原有两批依2024 年 2 月 22 日修正公告及其附表判断。指定制程可能另有设备与生产条件,请直接核对附表,不要把行业名称当成唯一依据。
第二批适用起日另可对照环境部公告摘要;历史年度的申报期限仍须与现行期限分开阅读。
环境部2025 年 3 月 4 日扩大盘查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对象,自 2026 年起完成前一年度的盘查登录。公告涵盖部分服务业、运输业、医院、大专校院与制造业;同一行业也可能因能源用量或其他条件不同而有不同结果。这不是所有企业一律新增查验义务。
什么时候登录?要去哪个平台?
原则上每年 4 月 30 日前登录前一年度清册与报告;公告指定应查验者,另于 10 月 31 日前上传查验结果。两个期限对应不同工作,请依《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登录及查验管理办法》第 6、8、9 条安排。
| 工作 | 一般期限或要求 | 提交内容 |
|---|---|---|
| 年度盘查登录 | 每年 4 月 30 日前 | 前一年度排放量清册与盘查报告书 |
| 应查验案件 | 由环境部许可之查验机构办理 | 清册及报告的查验作业 |
| 查验结果上传 | 每年 10 月 31 日前 | 查验总结报告、查验声明书及必要修正资料 |
| 保存资料 | 相关资料保存六年 | 盘查、登录与查验相关佐证 |
法定登录入口为事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资讯平台。进入平台后,可从新手上路确认帐号与申请程序,再依所属对象进入盘查系统;提交后建议核对案件状态、年度及附件版本,保留送出纪录。存成草稿不应当作已完成登录。
若查验结果与原登录内容不同,第 9 条要求上传修正后的清册与报告。保存年限依第 14 条;个别展延或特殊年度通知,请回到平台核对,不要用顾问预约日或公司内部结案日代替法定期限。
ISO 14064-1 类别 1~6 是什么?
类别 1~6 是组织排放的分类方式,用来区分直接排放与不同来源的间接排放。它与台湾法定登录栏位不是同一套名称,不能因为完成分类表,就认定全部申报要求都已满足。
| 类别 | 意义 | 辨识方向 |
|---|---|---|
| 1 |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 | 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来源 |
| 2 | 输入能源的间接排放 | 外购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 |
| 3 | 运输的间接排放 | 组织边界外的相关运输活动 |
| 4 | 组织使用产品的间接排放 | 组织采购、使用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排放 |
| 5 | 与组织产品使用相关的间接排放 | 组织所提供产品之使用相关活动 |
| 6 | 其他来源的间接排放 | 其他未归入前述分类的间接来源 |
分类名称依ISO 对 ISO 14064-1 六类清册的官方说明。组织边界内的直接排放应量化报告;间接排放须依重大性鉴别与适用要求决定纳入范围,保留判定依据,不能只因资料不好取得就略过。重大性概念可参考国土管理署公开盘查手册的排放源鉴别说明。
对台湾法定盘查而言,管理办法第 3 条已列出固定与移动燃烧、制程、逸散的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或蒸汽的能源间接排放;不能用自行评估「不重大」取代法律要求。若还要向客户说明范畴一、二、三,可阅读GHG Protocol 范畴分类与 ISO 类别对照,另行确认资料如何对应。
排放系数要用哪一版?
应按盘查年度、排放源与法定计算方法选用系数,不能只挑档名最新的一份。公告日期、活动资料年度及系数适用年度要分开记录,旧年度资料也不宜无条件套用新系数。
依管理办法第 4 条,排放系数法可采主管机关公告系数,或符合规定的国际文献、检测报告所得自厂系数;燃料燃烧还涉及低位热值。查表时建议依序记下设备用途、燃料种类、气体别、单位、版本与出处,让覆核者能找到同一列资料。
例如环境部2024 年 6 月 6 日函释针对 2023 年排放量明定采 6.0.4 版相关系数。这只能用来回答该年度问题,不能推论往后年度都适用,也不能反过来说所有旧版都禁止使用。详见6.0.4 与公告系数的适用年度。
可由平台取得公告排放系数及逐项说明,并另外核对年度热值、用电系数及适用函释。若看到 2026 年发布的资料,也要看它描述的是哪个活动年度;相关查核方式整理于公告系数的年度、排放源与单位核对。
盘查作业指引去哪里下载?如何选对文件?
请从环境部平台的「盘查指引与试算」进入,按自己的列管对象选择文件。第一批、第二批的制造业指引与扩大盘查的各业指引分开提供,下载时建议连同适用公告一起保存。
应盘查登录及查验对象之盘查作业指引目前提供《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作业指引》113 年版制造业文件;应盘查登录对象之盘查作业指引则另列服务业、运输业、医院、大专校院等文件,制造业参考对应制造业指引。113 年即 2024 年,文件年份不等于本次排放量的年度。
建议阅读时先找适用范围、边界、排放源、数据与系数、报告及查验等段落,再把每项要求对应到公司能提供的资料。指引与法规已有规定时优先遵循;未规范事项,平台说明可参考国际或国家标准最新版次等做法。
把下载日期与档案版本留下,可避免多人各用一份不同清册模板。这是文件管理建议,不代表下载了指引就完成法遵判定;仍应按实际行业、排放源与申报目的逐项核对。
登录前应备妥哪些内容?
核心是排放量清册、盘查报告及能支撑计算的原始资料。依管理办法第 7 条,报告内容涉及基本资料、排放源、方法与数据来源等;部分非制造业另有对应要求。
建议建立一份送出前核对表:年度是否一致、所有列管据点是否涵盖、外购能源是否遗漏、计算单位是否相容、报告与清册是否同版、需要查验时是否已安排。若不同部门给的用量不一致,先查明范围与期间,再修正汇总,不要直接以平均数消除差异。
法定登录的重点是能说明资料、方法及结果之间的关系。管理办法第 7、9、14 条列明报告、更正及保存要求;建议将清册编号连回帐单、检测或操作纪录,让补正与查验可以找到原始依据。
下一步:把登录要求转成企业盘查工作
先确认适用公告与申报年度,再安排资料提供、盘查与查验责任。需要企业起步流程时,可接著看碳盘查五步骤与工具选择;本页则可作为法规与下载入口索引。
若需要工具协助,可了解永訊智庫DCarbon的组织碳盘查自动化、AI 单据助手与 AI 盘查报告书。系统协助资料整理与计算,企业仍须确认内容,正式查证由第三方机构执行。
碳管理基础知识系列
从碳盘查开始,依需要延伸到法规、费用与减碳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