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6 日
碳盤查是把企業在特定期間、特定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源、活動資料與計算結果整理成清冊,回答「排放從哪裡來、共有多少」。開始前先確認要交給誰:主管機關、客戶或公司內部;目的不同,邊界、報告與查證要求也要分別確認。
碳盤查是什麼?和產品碳足跡差在哪?
企業碳盤查以組織為對象;產品碳足跡則沿著商品或服務的生命週期計算。前者讓你看見公司排放結構,後者回答一項產品的碳排資訊,不能直接互相替代。
| 比較項目 | 組織碳盤查 | 產品碳足跡 |
|---|---|---|
| 盤查對象 | 公司、廠場等組織邊界 | 特定商品或服務的產品系統 |
| 常用標準 | ISO 14064-1、GHG Protocol | ISO 14067 |
| 主要資料 | 邊界內排放源、能源及其他適用活動資料 | 原料、製造、配送、使用與廢棄等資料 |
| 閱讀方向 | 先建立企業排放清冊 | 進一步計算每項產品的生命週期排放 |
概念依據:ISO 14064-1與ISO 14067。若客戶詢問的是單項產品,請接著閱讀產品碳足跡計算與資料準備,先對齊要交付的成果。
哪些企業一定要做碳盤查?
先核對環境部公告的行業、製程與門檻,不能只看公司規模或是否上市櫃。法定盤查、碳費及客戶要求是不同條件;符合其中一項,不代表其他義務完全相同。
依2024 年 2 月 22 日修正公告,第一批包括發電、鋼鐵、石油煉製、水泥、半導體及 TFT-LCD 等指定製程,以及全廠化石燃料燃燒年排放達 2.5 萬公噸 CO₂e 的排放源。製程對象仍須核對附表條件,不能把整個產業一概視為列管。第二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納入化石燃料燃燒直接排放加使用電力間接排放合計達 2.5 萬公噸 CO₂e 的製造業。
第二批適用起日另可對照環境部公告摘要;歷史年度的申報期限仍須與現行期限分開閱讀。
此外,擴大盤查公告與各業指引另涵蓋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大專校院及製造業;這些對象不能只用前述兩批名單判斷。詳細登錄與查驗時程,請看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指南。
碳費則須另依《碳費收費辦法》第 3 條核對:對象為具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排放源,且全廠直接與用電間接年排放合計達 2.5 萬公噸 CO₂e 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若你收到客戶問卷,建議先索取計算標準、年度、邊界與查證要求,再安排工作,避免交出一份用途不符的清冊。
企業碳盤查怎麼做?從邊、源、算、報、查開始
可以用「邊、源、算、報、查」五個階段安排工作,先界定範圍,再收集與計算。這個順序參考經濟部《2025 企業淨零行動手冊》,下表的交付成果則供你分配內部工作。
| 階段 | 要完成的工作 | 建議留下的成果 |
|---|---|---|
| 邊:確認邊界 | 確認組織、廠場與盤查期間 | 邊界說明、據點清單與負責窗口 |
| 源:鑑別排放源 | 依採用方法辨識燃燒、製程、逸散與間接排放 | 設備清單、排放源清單與資料來源 |
| 算:量化排放 | 核對活動數據、排放係數及單位後計算 | 逐筆計算表、係數出處與原始憑證 |
| 報:清冊與報告 | 彙整結果、方法、假設及排除理由 | 相互一致的清冊與盤查報告書 |
| 查:覆核與查證 | 先自行覆核,再依義務或委託安排第三方查證 | 更正紀錄與適用的查證文件 |
採排放係數法時,可從活動數據乘排放係數理解計算,但不能忽略燃料熱值、單位換算與不同氣體的暖化潛勢。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第 4 條另列質量平衡法、直接監測法等方法;不要把所有排放源硬套同一個乘法。
建議讓財務提供電費與採購憑證、廠務確認設備與燃料資料、各據點說明資料缺口,再由盤查負責人統一核對年度與單位。先追到原始用量,再討論結果高低,才有辦法重現計算。選係數可延伸閱讀排放係數版本與適用年度;排放分類則參考範疇一、二、三說明。
一定要用 ISO 14064-1 嗎?
先依交付目的決定方法,不宜把「做碳盤查」直接等同「取得某張證書」。ISO 14064-1 是組織層級量化與報告的標準;GHG Protocol 也提供企業排放清冊的方法與指引。
法定盤查應優先遵循環境部法規與盤查作業指引,未規範事項再參考適用標準;不能用自選標準取代法定登錄內容。客戶或揭露方案另有要求時,建議將標準、版本、組織邊界與報告範圍寫在同一張需求表,逐項比對。
兩套方法的選擇與搭配,可閱讀ISO 14064 與 GHG Protocol 比較及GHG Protocol 官方標準介紹。開始收資料前就把方法說清楚,會比結果算完才轉換分類更容易管理。
自己做、找顧問或用系統,怎麼選?
建議依內部能力與資料狀態分配工作,而不是只比較報價總額。自行盤查、顧問輔導與系統可以搭配;公司仍需確認原始資料,正式查證則由第三方機構執行。
| 方式 | 適合評估的情境 | 詢問與確認重點 |
|---|---|---|
| 自行整理 | 已有盤查方法與資料負責人 | 誰核對邊界、係數、公式與憑證 |
| 顧問輔導 | 需要協助判定範圍或建立作業方式 | 服務是否包含教育、現場輔導、文件修正 |
| 使用系統 | 希望整理資料與計算作業 | 用自己的資料試做,確認結果及依據 |
| 第三方查證 | 法規或客戶要求獨立查證 | 查證範圍、適用資格、時程及補件責任 |
比價時建議把內部工時、顧問服務、工具與第三方查證分項列出,要求各方對同一年度、同一邊界報價。若報價的據點、資料範圍或查證服務不同,就不宜只憑最低總價判斷。可用碳盤查系統選型比較整理比較項目,再看企業碳盤查系統選型指南。
碳盤查要多久、費用多少?查證怎麼安排?
本頁不提供通用工期或固定價格;建議先盤點據點、排放源、資料缺口與交付要求,再取得書面時程及分項報價。請把盤查完成、文件更正與第三方查證各自排入行事曆,避免把系統算出數字當作全部工作完成。
依管理辦法第 6、8、9 條,法定盤查登錄原則上應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清冊與報告登錄;公告指定應查驗者,須由環境部許可的查驗機構查驗,並於 10 月 31 日前上傳查驗結果。個案適用及主管機關另行核准事項,應以官方要求確認。
建議先檢查清冊與報告總量是否一致、每個排放源是否能追到憑證、係數是否有適用年度,以及缺漏資料的處理是否有說明。第三方提出更正後,要同步更新清冊與報告,保留前後版本,讓後續接手的人知道為什麼調整。
下一步:先整理一份可追溯的盤查資料
先列出盤查目的、年度、據點及資料負責人,再選擇需要的協助。若想評估工具,可帶著電費、燃料等代表性單據,向永訊智庫了解DCarbon 碳盤查系統。
DCarbon 支援組織碳盤查自動化、AI 單據助手、路線自動截圖、AI 盤查報告書與產品碳足跡計算,支援 ISO 14064-1、ISO 14067。系統負責資料整理與計算,報告草稿需由企業審閱,正式查證由第三方機構執行。
碳管理基礎知識系列
從碳盤查開始,依需要延伸到法規、費用與減碳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