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6 日
台灣企業要追的永續法規分成兩條線:一條是金管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與櫃買中心管的資訊揭露,包括永續報告書、IFRS 永續揭露準則與 ESG 評鑑;另一條是環境部管的碳管理,包括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碳費與減量額度。最常用到的日期是:上市櫃公司每年 6 月底前申報 ESG 資訊、8 月 31 日前申報永續報告書;列管排放源每年 4 月 30 日前登錄前一年度排放量;碳費義務人每年 5 月底前申報繳交前一年度碳費。
下表先列出八項制度的主管機關、適用對象與最近一個關鍵日期,各段再說明重點並連到本站完整解說。文中的專有名詞可查永續名詞庫。
台灣永續法規總表
| 法規/制度 | 主管機關 | 適用對象 | 最近一個關鍵日期 | 延伸閱讀 |
|---|---|---|---|---|
| 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 | 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金管會督導) | 全體上市、上櫃公司 | 2027 年 8 月 31 日前申報 2026 年度報告書 | 作業辦法修正重點 |
| IFRS 永續揭露準則 | 金管會 | 調整後約 560 家上市櫃公司強制適用 | 2027 年第一階段公司申報 2026 年度永續專章 | 第三階段調整 |
| 公司治理評鑑/ESG 評鑑 |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 | 上市櫃公司 | 2027 年 4 月底前公布第一屆 ESG 評鑑結果 | ESG 評鑑 75 項指標 |
| 溫室氣體盤查登錄與查驗 | 環境部 | 環境部公告的排放源事業 |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上傳查驗結果;2027 年 4 月 30 日前登錄 2026 年度排放量 | 溫室氣體盤查登錄 |
| 碳費 | 環境部 | 年排放 2.5 萬公噸 CO₂e 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 2027 年 5 月底前申報繳交 2026 年度碳費 | 碳費 |
| 排放係數與電力排碳係數 | 環境部、經濟部能源署 | 所有以排放係數法盤查的事業 | 2026 年 6 月 2 日已公布 114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 | 114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 |
| 公開資訊觀測站/ESG 數位平台 | 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 | 上市櫃公司 | 2027 年 6 月底前申報 ESG 資訊 | ESG 申報全攻略 |
| 碳權與國內減量額度 | 環境部、臺灣碳權交易所 | 取得或需要減量額度的事業 | 用於扣除碳費者,2027 年 5 月底前併同申請 | 台灣碳權 |
1. 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與櫃買中心《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自 2025 年起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 20 億元的公司也要編製(2025 年申報 2024 年度報告),全體上市櫃公司都須依 GRI 準則編製中文版永續報告書,每年 8 月 31 日前申報,並把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作業程序納入內部控制。食品、化學、金融等產業另須依產業別揭露永續指標並取得會計師確信。證交所作業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於 2026 年 5 月 18 日,已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並在年報揭露相關資訊的公司,可免除部分重複揭露規定,但仍須編製與申報報告書。
- 適用對象:全體上市公司、上櫃公司。
- 關鍵時程:每年 8 月 31 日前申報前一年度報告書;下一次為 2027 年 8 月 31 日(2026 年度)。
- 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櫃買中心(上櫃),受金管會督導。
- 官方來源: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證交所修正永續報告書規定新聞稿、櫃買中心如何準備及編製永續報告書手冊。
- 本站延伸閱讀: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正重點、永續報告書是什麼、2024 年度永續報告書審閱結果。
2.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台灣接軌時程
金管會 2023 年 8 月 17 日發布接軌藍圖,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階段在年報以專章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100 億元以上自 2026 會計年度、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自 2027 會計年度、其餘原定自 2028 會計年度適用。2026 年 9 月 23 日金管會與環境部宣布,強制適用由 1,970 家改為約 560 家: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約 535 家,加上屬環境部應盤查登錄及查驗對象約 25 家;其餘公司仍須揭露氣候治理、風險管理及範疇一、二排放等基本資訊。依金管會規劃,第三階段公司接軌前兩年只需揭露氣候資訊,並暫時豁免範疇三(仍可自願揭露);接軌前兩年的過渡期內,永續專章如未能於 3 月底與財務報告同時申報,擬放寬為最遲依年報時限(股東會前 14 日)隨年報申報。金管會預計於 2026 年底前修正年報準則及相關函令,實際規定以正式發布內容為準。
- 適用對象:調整後約 560 家上市櫃公司強制適用;其餘上市櫃公司揭露氣候基本資訊;金融、保險及證券期貨業不適用本次調整。
- 關鍵時程:第一階段首次適用 2026 會計年度,2027 年申報;預計 2030 年再檢討適用範圍與豁免措施;相關法規修正以正式發布內容為準。
- 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環境部共同宣布本次調整)。
- 官方來源:金管會 2026 年 9 月 23 日新聞稿、櫃買中心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我國接軌藍圖。
- 本站延伸閱讀:IFRS 第三階段調整與 4 項過渡措施、IFRS S1/S2 台灣接軌時程、永續專章與年報申報。
3. 公司治理評鑑與 ESG 評鑑
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辦理的公司治理評鑑,依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 年)」擴充環境與社會議題,自 115 年度(2026 年)起更名為「ESG 評鑑」;轉型前的第十二屆(114 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已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布。第一屆 ESG 評鑑期間為 2026 年全年,共 75 項指標:環境面 16 項(權重 21%)、社會面 23 項(31%)、治理面 36 項(48%)。新增指標涵蓋循環經濟、能源使用、生物多樣性、自然碳匯、人權盡職調查與投資人議合等。結果預計於 2027 年 4 月底前公布,在此之前沒有第一屆 ESG 評鑑排名。
- 適用對象:上市櫃公司。
- 關鍵時程:評鑑期間 2026 年全年;第一屆結果預計 2027 年 4 月底前公布。
- 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依金管會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推動)。
- 官方來源:證交所 ESG 評鑑專區、115 年度 ESG 評鑑系統修正總說明、第一屆 ESG 評鑑指標新聞稿、第十二屆評鑑頒獎暨新制說明。
- 本站延伸閱讀:證交所 ESG 評鑑 75 項指標、115 年 ESG 評鑑攻頂指南、第 12 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解讀。
4. 氣候變遷因應法與溫室氣體盤查登錄
《氣候變遷因應法》2023 年 2 月 15 日修正公布,第 21 條要求環境部公告的排放源盤查並登錄排放量,指定者另須查驗。現有兩份對象公告:2024 年 2 月 22 日修正的《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涵蓋指定行業製程,及化石燃料燃燒或製造業全廠直接加用電間接排放達 2.5 萬公噸 CO₂e 以上者;2025 年 3 月 4 日公告的《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自 2026 年起依用電、門市或車輛數等條件,將部分服務業、大專校院、醫學中心、運輸業及其他製造業納入登錄。每年 4 月 30 日前登錄前一年度排放量,應查驗者 10 月 31 日前上傳查驗結果。
- 適用對象:環境部兩份公告列出的排放源事業;2025 年公告的新增對象只須盤查登錄。
- 關鍵時程: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上傳查驗結果;2027 年 4 月 30 日前登錄 2026 年度排放量。
- 主管機關:環境部(業務由氣候變遷署辦理)。
- 官方來源:氣候變遷因應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擴大盤查公告與作業指引。
- 本站延伸閱讀: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時程與類別、碳盤查是什麼、環境部擴大強制碳盤查。
5. 碳費
依《碳費收費辦法》,收費對象是具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排放源、全廠直接加用電間接排放每年合計 2.5 萬公噸 CO₂e 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環境部 2024 年 8 月 29 日發布收費辦法等配套規定,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告費率、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一般費率每公噸 CO₂e 300 元;自主減量計畫經核定、符合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者適用優惠費率 A 50 元,符合技術標竿者適用優惠費率 B 100 元。2025 年排放量於 2026 年首次繳費,之後每年 5 月底前申報繳交前一年度碳費。收費排放量先扣除 K 值,一般事業為 2.5 萬公噸,高碳洩漏風險事業為零。
- 適用對象:年排放量合計 2.5 萬公噸 CO₂e 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 關鍵時程:每年 5 月底前申報繳交前一年度碳費;下一次為 2027 年 5 月底前(2026 年度)。
- 主管機關: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官方來源:碳費收費辦法、氣候變遷署碳費專區。
- 本站延伸閱讀:碳費費率、對象與計算、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指南。
6. 排放係數與電力排碳係數
環境部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分列燃燒、製程、逸散排放源係數及溫暖化潛勢,以排放係數法盤查時依此計算;外購公用售電業電力,則採盤查及查驗時經濟部最新公告的電力排碳係數。經濟部能源署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布 114 年度(2025 年)公用售電業電力排碳係數為每度 0.467 公斤 CO₂e,另訂產業用電 0.466、民生住宅用電 0.471。歷史年度另有規定,例如 2023 年排放量的相關係數採「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 6.0.4 版」(環境部 2024 年 6 月 6 日函釋)。115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尚未公布。
- 適用對象:以排放係數法計算排放量的事業;產業係數適用表燈營業、低壓、高壓、特高壓電力用戶,民生住宅係數適用表燈非營業、包燈用戶。
- 關鍵時程:2026 年 6 月 2 日公布 114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115 年度係數以能源署公布為準。
- 主管機關: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經濟部能源署(電力排碳係數)。
- 官方來源:環境部 2024 年 2 月 5 日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公告、6.0.4 版適用年度函釋、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經濟部 2026 年 6 月 2 日新聞稿、能源署 114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
- 本站延伸閱讀:公告排放係數的適用年度、114 年度電力排碳係數解析、6.0.4 版歷史年度用法。
7. 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與 ESG 數位平台申報
上市櫃公司的永續資訊申報,都從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SII)登入辦理。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SII 連結至證交所新版 ESG 數位平台,用來申報「企業 ESG 資訊揭露」與永續報告書。依上市(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自 2022 年起每年 6 月底前要申報 ESG 資訊;永續報告書則依前述作業辦法於 8 月 31 日前申報。2026 年申報作業新增溫室氣體範疇二計算方式(市場別/地區別)及公司治理資訊專區等指標,必要或鼓勵揭露的項目依產業別與資本額而不同。確認申報後如需更正,可在平台提出更正申請,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確認後開放編輯。
- 適用對象:上市櫃公司。
- 關鍵時程:每年 6 月底前申報 ESG 資訊、8 月 31 日前申報永續報告書;下一次分別為 2027 年 6 月 30 日與 8 月 31 日。
- 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
- 官方來源:2026 年企業 ESG 資訊揭露申報作業手冊、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 本站延伸閱讀:ESG 申報全攻略、證交所 ESG 數位平台、ESG 數位平台更正資料四步驟。
8. 碳權與國內減量額度
臺灣碳權交易所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36 條,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與國家發展基金共同投資成立,2023 年 8 月 7 日揭牌營運,受環境部委託辦理國內減量額度交易與拍賣。國內減量額度由環境部核發,分為自願減量、抵換與先期專案三類,透過環境部「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管理系統」管理帳戶與移轉。國內交易於 2024 年 10 月啟動,採定價交易、協議交易與拍賣,交易對象為有增量抵換或扣除碳費需求的事業,不開放自然人。碳費可用國內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上限 10%;經認可的國外額度限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上限 5%,均須於每年 5 月底前檢具註銷證明併同申請。
- 適用對象:取得減量額度的專案執行者,以及需要增量抵換或扣除碳費的事業。
- 關鍵時程:用於扣除碳費者,每年 5 月底前併同申請;下一次為 2027 年 5 月底前。
- 主管機關:環境部(減量額度核發與管理);臺灣碳權交易所(受託辦理交易平台)。
- 官方來源:臺灣碳權交易所、碳交所碳權交易簡介(2025 年 10~11 月)、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管理系統、碳費收費辦法第 9~11 條。
- 本站延伸閱讀:台灣碳權怎麼買、怎麼用、各國碳市場與台灣 ETS 試行計畫。
下一步:依時程準備資料
- 要準備 2027 年 8 月 31 日申報的永續報告書,可先了解 Syber 永續管理系統如何集中整理報告書資料,並對照 GRI 與 IFRS 揭露項目。
- 要在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盤查登錄,可用 DCarbon 碳盤查系統整理活動數據與單據、產出盤查報告書,正式查驗仍由查驗機構執行。
各項時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